又刺志论曰:气虚身热,得之伤暑。三日少阳受病,少阳主胆,其脉循胁络于耳,故胸胁病而耳聋。
此说固若有理,但备之以将养之法,解之以平易之药,决保无病,纵病亦易愈。阳气既化,恐阴不与之俱化,而邪亦未必遽出也,又得芍药之苦平,大枣之甘平,苦与甘合,足以调周身之阴液,故曰苦甘化阴。
大便不利者,法宜养血、清热、润燥,麻仁丸主治之;小便不利者,法宜养阴、清热,导赤散主之。 至于逆经而吐血者,照上吐血条法辨之,治法自在其中矣。
推之"春伤于风,夏生飧泄,夏伤于暑,秋必痎疟,秋伤于湿,冬必咳嗽",理无二义也。如间日则六十日尽,间二日则九十日尽,正化邪尽而已。
若投止汗之剂,则大谬不然,或增减一味亦不可,药性有歧,途迷莫返,故曰失之毫厘,差以千里,欲发汗不知营卫之盛衰,欲止汗不知橐籥之牝牡,是犹荡舟于陆,驾车于海,仆非不能再议一方,故缕述为知者一道。有冷汗出而昏晕甚者,阳欲脱也,法宜回阳。
略曰:仲景因《内经》热论篇作《伤寒论》,后世因《伤寒论》化裁杂证。按栀豉汤一方,乃坎、离交济之方,非涌吐之方也。